信息编辑:学生工作部时间:2023-11-29 09:39:38
为进一步学习与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11月27日下午,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工作讨论会。学生工作部全体,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结合近年学院实际情况与学生现状,主要针对学籍管理各项制度进行逐一修订。
学籍科科长周赫首先介绍学籍管理各项制度修订版的基本依据和学院实际情况,就最长修业年限、保留入学资格、新生资格复查、退学及未能按期毕业学生的处理等重点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通过新老版本的比对,逐条逐节对修改内容进行阐释,并就此次修订稿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就新规定及修改稿做了一次深入学习、讨论与交流。
学生工作部部长张宁总结讲话时说,本次修订针对学籍管理规定中各关键环节做了更具体操作性的修改,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转变管理模式,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原则。杜绝处理问题机械化、程序化、缺少人文关怀;二是确保学生入校到毕业离校全过程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最后,他要求学籍科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学籍管理制度。
会议最终讨论形成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管理办法》《休学、复学、退学实施细则》《转专业管理办法》《转学工作管理办法》的修订稿,待提交院办公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