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辑:督导处时间:2018-06-04 15:45:50
为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以人才培养为目标,遵循教学规律,强化质量意识,完善教学监控,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职能,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树立教学典范、实现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全面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完善院、系两级督导组织,全面实施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工作。
1、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督导员10-15人,分别由督导处、教务处、各系(部)主任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督导日常工作由督导处全面负责。
2、各系(部)成立教学督导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成员2人,分别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骨干担任。
3、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学督导工作,并完成所有教师督导评价任务。系(部)督导组负责本部门教学督导工作,配合院级督导员,完成部门教师督导评价任务。
三、基本任务
1、教学管理督导。监督、检查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教学工作文件、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做出评价。
2、课堂教学质量督查。深入课堂听课,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教风建设督查。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查,并实施咨询和指导。
4、学风和考风建设。分析研究学生的学习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加各类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并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查。
5、青年教师培养。开展对青年教师的“听、评、帮”活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6、专题调研。针对学院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7、经验总结与交流。每月召开一次督导员工作例会,交流和探讨督导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四、工作职责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年度、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理论、实训(实验)、顶岗实习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3、定期组织召开教学质量督导会议,交流听课和教学检查情况,听取教学督导工作汇报,研究教育理论,总结布置工作。
4、针对教学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采取个别访谈、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查有关教学资料等,开展专项督检工作。
5、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提交测评报告,及时向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测评信息。
6、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会,定期对学生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学生信息员工作能力。
7、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督导信息,为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系(部)督导组工作职责
1、根椐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2、定期组织本组成员学习有关政策和规定,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3、组织本组成员开展评教评学,并对听课对象做出综合质量评价。
4、组织、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教学质量信息,对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三)督导员工作职责
1、深入课堂听课,督促检查教学情况,对教师理论和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2、随机抽查教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教案和学生作业、试卷等。
3、督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收集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对实验教学、实习环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及期中、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检测、监控,全方位保障教学质量。
4、反映广大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
5、通过听课,发现、培养、跟踪青年教学骨干,总结他们的经验并及时鼓励、提高、推广。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能力差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关怀、指导,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6、对违反管理规定、干扰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的现象,提出批评,予以制止,并向教学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反映。。
7、参加学校教学考核、评估的部分工作。
五、工作方式
1.以小组为单位,实施交叉督导活动。学期初,督导处制定督导听课计划,落实督导听课任务。
2.以随机听课为主,适时与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与教研室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3.教学督导员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1、院级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2-3节,学期听课不超过36节。
2、各级督导员要做好听课记录,完成对被听课教师的督导评价,填写听课评价表,及时与教师反馈、交流听课意见,对其教学进行指导。
3、认真总结教学情况,反馈教学信息,完成学期督导总结报告。
4、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七、选聘条件及待遇
(一)督导员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院发展,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
2、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能为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胜任督导工作
4、师德高尚,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二)聘期
院级教学督导员实行任期制。聘期一般为二年,成绩突出者可续聘,对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院级督导员由院长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三)待遇
院级教学督导员由学院给予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按听课实际课时计算。学期末由督导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统计,并集中发放。
2016年3月